罪名解析2026-07-25汪世龙 律师
电信诈骗案件中的主犯与从犯,是怎么区分的
核心结论:主从犯之分,看的是“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”,不是头衔。同一个话务员岗位,有人被认定为主犯,有人被认定为从犯,差别就在是否参与策划、是否参与分赃、是否对整体业务有认知。
一、法律上的区分标准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十六条、第二十七条,组织、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,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,是主犯;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,是从犯。对于从犯,应当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
需要注意的是“应当”二字——从犯的从宽不是酌情,而是法定的。
二、办案机关通常看哪些因素
| 倾向于主犯 | 倾向于从犯 |
| 出资、组织、招募人员 | 被招募后从事具体操作 |
| 制定话术、分配任务、管理团队 | 按固定模板拨打、发布信息 |
| 参与分赃或按比例提成 | 仅领取固定工资 |
| 对整体业务模式与资金去向有认知 | 只了解自己经手的环节 |
| 参与时间较长、跨多个环节 | 参与时间短、岗位单一 |
三、常见岗位的责任认定
- 话务员:一般不参与策划与分赃,争取从犯的空间较大。但如果是组长、负责培训新人,就可能被评价为起主要作用。
- 技术开发与维护:需要区分是明知用于诈骗仍定制开发,还是提供通用技术服务。前者可能构成共犯,后者更可能被评价为帮信罪。
- 财务、取款人员:如果对资金性质有明确认识,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诈骗共犯,具体看认知程度与参与深度。
- 引流人员:负责拉群、投放广告,通常被认定为帮助行为,定性在帮信罪与诈骗共犯之间,需要结合是否明知。
四、数额怎么算:这是关键
主犯通常对共同犯罪的总额承担责任,从犯则一般按其参与的部分认定。对普通业务人员而言,这一点影响巨大:如果按组织总额计算,数额很可能已经达到“特别巨大”档,量刑在十年以上;如果按个人经手部分计算,量刑档次可能完全不同。
因此,辩护中需要逐笔核对当事人参与的时间段、经手的账户与单据,把责任范围尽可能准确地界定在个人实际参与的部分之内。
五、从犯之外的其他从宽路径
- 自首与坦白:主动投案或到案后如实供述,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;
- 退赃退赔与取得谅解:对量刑有实质影响,尤其是在数额较大的案件中;
- 认罪认罚从宽:可以争取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优惠;
- 未成年人、在校学生:依法从宽,争取不起诉或缓刑的空间相对更大。
本文由上海靖霖(南京)律师事务所汪世龙律师撰写,仅供一般性参考,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