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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名解析2026-04-22汪世龙 律师

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与辩护要点

核心结论:诈骗罪的量刑主要由数额决定,但“数额怎么算”和“主观上怎么想”恰恰是辩护空间最大的地方。很多案件的关键不在于有没有骗,而在于涉案金额是否被准确认定、当事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。

一、量刑的基本分档
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,诈骗公私财物: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各地对“数额较大”“数额巨大”的具体执行标准可以在司法解释规定的幅度内调整,因此同一数额在不同地区的处理可能略有差异。具体数额标准请以现行司法解释和当地办案机关的执行口径为准。

二、数额是怎么算出来的

涉案金额不是简单的“加总”,常见的争议点包括:

  • 案发前已归还的部分是否应当扣除;
  • 重复计算:到期续投、以新还旧的部分是否被反复计入;
  • 本金与利息:是否把利息、违约金一并计入诈骗数额;
  • 共同犯罪的数额分摊:业务员、话务员是按个人经手金额还是按组织总额承担;
  • 证据不足的部分:仅有被害人陈述、缺乏客观凭证印证的部分能否认定。

在很多案件中,逐笔核对审计报告或资金往来明细,能够核减掉相当比例的金额,进而影响量刑档次。

三、非法占有目的:罪与非罪的界分

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。实践中大量案件争议不在“有没有虚构事实”,而在于当事人当初有没有归还的意愿:

  • 资金是否实际投入经营,还是用于挥霍、赌博、转移隐匿;
  • 借款时是否具备还款能力,事后有没有积极筹措;
  • 是否持续沟通、陆续归还,还是失联躲避;
  • 夸大宣传与虚构事实的界限在哪里。

民事纠纷与刑事诈骗之间的界限,往往是这类案件最核心的战场。

四、此罪与彼罪:定性决定刑期

同一笔资金、同一个行为,定性不同,量刑可能相差数年:

罪名主要区别
合同诈骗罪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财物,扰乱市场秩序
集资诈骗罪以诈骗方法非法集资,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
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网络犯罪而提供帮助,最高三年
民事欺诈虽有夸大或隐瞒,但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,按民事纠纷处理

五、辩护的四个方向

主观目的

论证当事人具有还款意愿与实际还款行为,争取民事纠纷的定性。

数额核减

逐笔核对资金往来,剔除已归还、重复计算、证据不足的部分。

地位作用

在团伙案件中论证从犯地位,按个人参与部分确定责任范围。

从宽情节

退赃退赔、取得谅解、认罪认罚、自首坦白,争取减轻与缓刑。

本文由上海靖霖(南京)律师事务所汪世龙律师撰写,仅供一般性参考,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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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只能讲通识,具体案情需要具体分析。把情况告诉律师,判断会更准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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