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,诈骗公私财物: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值得注意的是,各地对“数额较大”“数额巨大”的具体执行标准可以在司法解释规定的幅度内调整,因此同一数额在不同地区的处理可能略有差异。具体数额标准请以现行司法解释和当地办案机关的执行口径为准。
涉案金额不是简单的“加总”,常见的争议点包括:
在很多案件中,逐笔核对审计报告或资金往来明细,能够核减掉相当比例的金额,进而影响量刑档次。
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。实践中大量案件争议不在“有没有虚构事实”,而在于当事人当初有没有归还的意愿:
民事纠纷与刑事诈骗之间的界限,往往是这类案件最核心的战场。
同一笔资金、同一个行为,定性不同,量刑可能相差数年:
| 罪名 | 主要区别 |
|---|---|
| 合同诈骗罪 | 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财物,扰乱市场秩序 |
| 集资诈骗罪 | 以诈骗方法非法集资,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 |
|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| 明知他人利用网络犯罪而提供帮助,最高三年 |
| 民事欺诈 | 虽有夸大或隐瞒,但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,按民事纠纷处理 |
论证当事人具有还款意愿与实际还款行为,争取民事纠纷的定性。
逐笔核对资金往来,剔除已归还、重复计算、证据不足的部分。
在团伙案件中论证从犯地位,按个人参与部分确定责任范围。
退赃退赔、取得谅解、认罪认罚、自首坦白,争取减轻与缓刑。